登山隊伍應正確評估風險(註)
高爺101,02,03
本文轉載自聯合報101,02,02 A15版民意論壇
得知成大學弟走馬博拉斯山烏拉孟斷崖失足墜崖、出事死亡的消息。登山隊五人經驗豐富,依規定申請入山與入園,他們也帶齊了冰爪、冰斧、岩盔、綁腿,但仍然無法避免慘劇的發生,令人難過啊!
此次登山隊伍是由學長學姊組織並領隊,兩位在校學生以個人身分參加校外隊伍,實際上並非大學登山社團的活動,這在校規與社團章程上俱屬灰色地帶,將來應檢討並予合理規範。
我曾於民國七十年走過馬博橫斷,烏拉孟斷崖是行程中最險要處,類似瘦稜,南北兩側均是陡崖,這一帶海拔約三千四百至三千七百公尺,冬季積雪結冰的可能性很大。平時風險中等,冬季冰封時風險就陡升許多。
白雪掩蓋了不穩定的路跡或踏點,結冰更使腳下步步危機,行進間任何一秒都有滑倒的可能。台灣高山不像阿拉斯加或北海道那樣寒冷,積雪可以維持整個冬季,高山上積雪白天溫升表面融解,夜晚溫降表面結凍,翌日降雪再予覆蓋,冰雪互層如三明治,可能整片滑下,最是危險。而東西向的烏拉孟斷崖岩質鬆散易含水,南北兩側均為深谷,冰雪期間走這條路線,風險相當高。
登山和野外活動永遠有風險,每條路線在不同季節與不同天候下,各有其風險值。一般人走的郊山或大眾化路線風險都較低;高山的風險來自險峻的地形、強烈的天氣、冰雪與寒冷、資源缺乏與救援困難。登山隊伍應正確評估環境風險與自身實力,千萬別冒然挑戰高風險的路線。
如果這次登山活動有經過社團內評估和指導老師審核、集思廣益,也許就不會同意出隊,從而避免了意外事故。
註︰這是我原先自訂的標題,但投稿後報社編輯代為改成「登山險惡若老師評估再出隊……」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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