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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大山協OB正式籌組全國性登山社團芻議

 

高爺 102,10,25

 

一.現況與目標

1.  今年六月烘爐地山五路會師完全成功,慶功宴時狼頭曾提醒我:「該注意轉型了!」

2.  我何嘗沒有這般夢想?推動OB每月登山已整整五年,有時規模大熱鬧萬分,有時規模小稍顯冷清,主動帶隊者不多(大多是我邀請來帶隊),幸而六十個月未曾中斷,六十至一百級OB陸續歸隊,持續參與登山溯溪露營,成果堪稱差強人意,點滴滋味全在心頭。平實而論,目前成大山協OB還是一個只有模糊概念的團體,缺少組織與舞臺讓眾OB揮灑,活動供給與需求都尚未達應有的質與量,我們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。

3.  民國6665上午9點,成大山協於成功湖畔舉行OB聯誼會成立大會(如附件一),當時羊頭Stone是重要推手,並寫下《山協OB聯誼會之成立》一 (如附件二) ,這是最純粹的初衷。

4.  在民國六十年代OB聯誼會是很先進前瞻的概念,那時起了頭,在七、八十年代雖有持續聯絡但沒有積極推動,使其具體成型。雖然每年都有剛畢業的新鮮OB進入社會,OB總數也累積越來越多,至今卻還沒有明確的組織,也沒有章程、計畫、經費,只是一個模糊概念,眾OB沒責任也沒義務,偶爾有人邀伴爬山或出遊餐敘OB只有一群人,分散在臺灣各方與世界各地。好在我們有豐富的情感,更有興趣、熱忱、回憶、倫理,雖然與理想尚有相當差距,就待大家齊心努力,一步一步實現了。

5.  後年(民國104)是成大山協創立六十周年的重要紀念,走過無數風雨,一甲子的奮鬥與累積,自當好好發揮。設若我們在明年底之前,將正式登山社團成立起來,動員老少OB和在校生一起籌辦創立六十周年之各項慶祝活動,一方面讓我們社團的組織立即就位,開展活動,另一方面提供校內社團學弟妹練兵與擴充的機會,更促進老少OB與在校生多方交流,相輔相成一舉三得。

 

二.初步構想

1.    依據「人民團體法」(最新版本為100/06/15總統令修正公布),組成社會團體,取得主管機關許可,接受會員入會,舉行會議,選舉理、監事及理事長(暫稱),討論並通過章程,成立行政組織,規畫經費收支,定期舉辦登山相關活動,擴展資訊交流平臺,凝聚會員情感,促進OB交流,服務所有會員,並協助回饋母校登山社團,招收畢業新血進入,形成良性循環。

2.    依據「申請組織全國性團體須知」與「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」,發起人應有三十人以上,分布於七個直轄市、縣()以上,須召開發起人會議與兩次籌備會議,再舉行成立大會及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、監事會,申請立案,登記法人,程序方為完備。以上相關法令與施行細則,請上網搜尋,或參閱附件三。

3.    籌備之初,若人數過多,恐影響效率,擬參照烘爐地山會師籌備之成功經驗,先組成籌備委員會。每十屆中,自薦或推薦至少兩位委員,概估六十至一百級(101102),總數約913(七十級為近年參加活動之主力委員人數應適度增加),在正式理、監事會成立前擔任籌備工作,參與籌備期間各項事務之溝通、討論、議決與分擔執行,定期公布會議記錄,歡迎大家表示意見,各年齡層OB皆有代表參與及決策

4.    爾後進入正式成立程序,籌備委員轉為發起人(的一部分),發起人擬具組織章程及其施行細則草案,再依規定登記會員、舉辦籌備會議、成立大會等,希望順利完成法定程序,建立長遠宏規,符合多數人期待。

5.    未來活動規畫,以社團舉辦之例行登山或野外活動(北中南東地區頻率可視情況而不同)與會員自辦登山活動並行,逐步擴展至海外登山、滑雪、技術攀登、水域及聯誼等相關活動,持續吸收新伙伴與找出失聯伙伴以擴大陣容。亦可參考其他大學登山社校友團體運作之經驗與成例,請參閱附件四。

 

.懇請指導和參與

1.    諸位創隊學長在民國六十年代提升成大山協原有規制,創隊發軔,開枝散葉,建立宏規,奠定山協數十年來發展基礎,又在工作領域各有成就,素受敬重。懇請諸位學長提供指導原則,無論是精神、章程、組織、會議、計畫等各方面,具皆盼望,以供遵行。

2.    敬請熱心OB自薦或推薦人選,擔任籌備委員或發起人,發揮專長與影響力,積極參與,實現理想,服務大家,將這社團創建起來。有了一方自己的天地,我們在此擴大視野,交流資訊,想爬山不愁沒有去處、伙伴和支援,各項專長在此亦有揮灑的空間及切磋的對象。

 

.登山大業

1.    老師常說:「大學爬山四年,畢業爬山四十年。」工作與生活之外,我們還有登山還有伙伴,這是難得的福氣。承先啟後代代相傳,山野來去自由自在,伙伴同行盡情歡笑,健康痛快人生至樂――這就是我們的登山大業。

2.    卅六年前,羊頭寫下「寄望OB聯誼會之成立,在不久的將來,能實現山胞們的理想與抱負,使我們的心永結在一起,向著光明理想的高峰,奮力前進!」

3.    卅六年後,我們已經實現了一部分,其餘的有待大家繼續奮力前進!一起來籌組全國性登山社團。

 

 

附件一:

刊載於《山協通訊》3期第3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ile/d/0B-C9kNVKo-7BYWIyMGViMTAtOTNiMy00YjVmLTkwMDItMGMwZjRhMGFjMWNh/edit?hl=zh_TW&authkey=COGsh7UK&pli=1


 

附件二:

刊載於《山協通訊》2期第7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ile/d/0B-C9kNVKo-7BODY0ZmEwY2MtMDcxNC00ZTc4LWI5NTAtMmUyMzU5MTVhMTEy/edit?hl=zh_TW&authkey=CIm817EB&pli=1

 

附件三:

1.人民團體法
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50091

2.申請組織全國性團體須知

http://cois.moi.gov.tw/moiweb/web/frmForm.aspx?FunID=9cee10f8d4781dc1

3.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

http://cois.moi.gov.tw/moiweb/web/frmForm.aspx?FunID=13b2a3484e66c05e

4.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

http://cois.moi.gov.tw/moiweb/web/frmForm.aspx?FunID=13b2a3484e66c05e

 

附件四:

1.政治大學登山社校友於民國66年組成中華民國523登山會,已有36年。

2.中原大學登山社校友於民國80年組成中華民國駱駝登山會,已有22年。

3.臺灣大學登山社校友於民國88年組成臺灣山谷登山會,已有14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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