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OB,有感於我們每月例行活動帶的食物”量”too much,我在FB提出OB活動伙食公約,獲得大家回應,現在將大家意見再綜合潤飾如下,呼籲大家支持及遵行。
廖士寬
OB活動伙食公約
精神: 共同負擔,共同分享,多元菜色,適當數量。
原則: 無論人數多寡,每人準備一人份食物量,總量理應恰好適量。
規則: 在無特殊規畫的狀況下,每人於下列選項擇一準備,不要超量
公糧:
1. 主餐類如雞、鴨、豬、牛、香腸、滷味、炒麵、油飯、芋粿….等,限一個餐盒
2. 水果類,蘋果、橘子、香蕉類限帶10個,削好切片的水果、小番茄、櫻桃等限一個餐盒
3. 糕、餅、蛋糕類,以一盒、一條為限,麵包、饅頭約一條土司的量
4. 熱湯類以一4-8人鍋的量為限,要先出聲,以便協調數量、鍋、爐、水
5. 甜湯、冰水類,以一4-8人鍋的量為限
6. 其他稀奇古怪的都好,但準備的量大約估計比照上面各項
私糧:各自的行動糧兼備用糧,酌量,不必拿出來分食
例外一: 活動領隊仍保有統籌及協調權力,若領隊有特殊規劃,應尊重活動領隊
例外二: 若個人有特殊規劃,應五天先聲明,經領隊同意後宣布減量方案
依我的想法,如此可保持良好的傳統,多采多姿的豐富伙食,但可控制食物的總量在適當範圍,避免浪費食物與無謂負重。接下來我再說明我的想法。
在唐麻丹山白毛山活動前一天,我跟老婆在台中的向上市場尋找芋圓,老婆說有20幾個人參加,要買四盒24個,否則若有人沒分到會不好意思。我的理性分析是,若每個人都帶一人份,那應該分量剛剛好,所以我只想買一盒,因為6個芋圓我大概是吃不下了。後來妥協買了芋圓芋粿各一盒,並且先用剪刀剪一剪,方便分食。後來在阿琴粉粿,換我鬼迷心竅,一心想買粉條跟粉粿,買了各兩包共四包,不過,後來,我在臨出發前,毅然決然,把粉條跟粉粿放回冰箱。後來老婆又去買了超好吃的橄欖起士吐司,四條,理由是太好吃了一定要讓大家都試試看。
我相信大家都是一片熱忱,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,又怕別人準備不夠,也怕準備太少不好意思,所以出手都不手軟。我也喜歡在山上午餐排開的那一刻,我不反對樣式多,但是覺得分量要控制。
大家準備食物時,最常陷入的迷思是:有幾個人,就要準備幾份,另一個迷思是:買食物的當下,只想到多少人要吃,忘了多少人在買。例如芋圓一盒有6個,10個人參加,就要買兩盒,20個人參加,就要買4盒,30個人參加,就要買5盒。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準備,那10個人可能會有100人的份量。理性分析,若每個人都帶一人份的食物,那總量應該剛剛好,所以務必要破除迷思,不應該因為參加的人變多,因而每個人增加帶的份量,千萬不要認為自己要負責所有人的伙食。
某些食物的個數不夠一人一個,有些可分食,如蛋糕吃半塊,土司吃半片,嚐嚐味道,可也。也有可能不易分食,如壽司、茶葉蛋,有人沒吃到,那就留一點遺憾與期待,下次繼續,也不怕餓著。合理的推斷,沒吃到壽司的,應該可搶到茶葉蛋,反之亦然。
至於熱湯跟甜湯,若少於10個人參加,準備一鍋4-8人的份量, 10人以上準備兩鍋,30人以上準備三鍋,或許不同人準備不同口味各一鍋,其理與芋圓類同,大家酌量分食,暖暖身、嚐嚐味道,又不是要吃到飽。例如,有30人參加,有3人分別準備雞湯、羊肉爐、貢丸湯,那3個人應該各準備10人份共30人份,而非3個人各準備30人份共90人份。
當然我這想法是用在大家各自準備,沒有統籌或協調時。若是大廚出聲,例如今天豆豆要帶一隻烤乳豬上山,(純屬虛構,不可能的),那應該五天前就先得到領隊同意,並到處宣傳那隻乳豬有10人分,領隊應宣布其他人減量,並且避免再買肉類。像我本來想帶10斤豬腳,只好忍痛放棄,只帶一片吐司,並且做好心理建設,其實是豆豆對不起我,剝奪我的機會,所以我不要不好意思,就放心吃豆豆的烤乳豬。
至於私糧,有實質與心理效果。實質上,作為行進糧與預備糧,心理上,作為公糧的保險,不用擔心萬一公糧不夠怎麼辦,大家可放心遵行OB糧食公約。
以上淺見,請大家支持與指教。
各位OB,有感於我們每月例行活動帶的食物”量”too much,我在FB提出OB活動伙食公約,獲得大家回應,現在將大家意見再綜合潤飾如下,呼籲大家支持及遵行。
廖士寬
OB活動伙食公約
精神: 共同負擔,共同分享,多元菜色,適當數量。
原則: 無論人數多寡,每人準備一人份食物量,總量理應恰好適量。
規則: 在無特殊規畫的狀況下,每人於下列選項擇一準備,不要超量
公糧:
1. 主餐類如雞、鴨、豬、牛、香腸、滷味、炒麵、油飯、芋粿….等,限一個餐盒
2. 水果類,蘋果、橘子、香蕉類限帶10個,削好切片的水果、小番茄、櫻桃等限一個餐盒
3. 糕、餅、蛋糕類,以一盒、一條為限,麵包、饅頭約一條土司的量
4. 熱湯類以一4-8人鍋的量為限,要先出聲,以便協調數量、鍋、爐、水
5. 甜湯、冰水類,以一4-8人鍋的量為限
6. 其他稀奇古怪的都好,但準備的量大約估計比照上面各項
私糧:各自的行動糧兼備用糧,酌量,不必拿出來分食
例外一: 活動領隊仍保有統籌及協調權力,若領隊有特殊規劃,應尊重活動領隊
例外二: 若個人有特殊規劃,應五天先聲明,經領隊同意後宣布減量方案
依我的想法,如此可保持良好的傳統,多采多姿的豐富伙食,但可控制食物的總量在適當範圍,避免浪費食物與無謂負重。接下來我再說明我的想法。
在唐麻丹山白毛山活動前一天,我跟老婆在台中的向上市場尋找芋圓,老婆說有20幾個人參加,要買四盒24個,否則若有人沒分到會不好意思。我的理性分析是,若每個人都帶一人份,那應該分量剛剛好,所以我只想買一盒,因為6個芋圓我大概是吃不下了。後來妥協買了芋圓芋粿各一盒,並且先用剪刀剪一剪,方便分食。後來在阿琴粉粿,換我鬼迷心竅,一心想買粉條跟粉粿,買了各兩包共四包,不過,後來,我在臨出發前,毅然決然,把粉條跟粉粿放回冰箱。後來老婆又去買了超好吃的橄欖起士吐司,四條,理由是太好吃了一定要讓大家都試試看。
我相信大家都是一片熱忱,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,又怕別人準備不夠,也怕準備太少不好意思,所以出手都不手軟。我也喜歡在山上午餐排開的那一刻,我不反對樣式多,但是覺得分量要控制。
大家準備食物時,最常陷入的迷思是:有幾個人,就要準備幾份,另一個迷思是:買食物的當下,只想到多少人要吃,忘了多少人在買。例如芋圓一盒有6個,10個人參加,就要買兩盒,20個人參加,就要買4盒,30個人參加,就要買5盒。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準備,那10個人可能會有100人的份量。理性分析,若每個人都帶一人份的食物,那總量應該剛剛好,所以務必要破除迷思,不應該因為參加的人變多,因而每個人增加帶的份量,千萬不要認為自己要負責所有人的伙食。
某些食物的個數不夠一人一個,有些可分食,如蛋糕吃半塊,土司吃半片,嚐嚐味道,可也。也有可能不易分食,如壽司、茶葉蛋,有人沒吃到,那就留一點遺憾與期待,下次繼續,也不怕餓著。合理的推斷,沒吃到壽司的,應該可搶到茶葉蛋,反之亦然。
至於熱湯跟甜湯,若少於10個人參加,準備一鍋4-8人的份量, 10人以上準備兩鍋,30人以上準備三鍋,或許不同人準備不同口味各一鍋,其理與芋圓類同,大家酌量分食,暖暖身、嚐嚐味道,又不是要吃到飽。例如,有30人參加,有3人分別準備雞湯、羊肉爐、貢丸湯,那3個人應該各準備10人份共30人份,而非3個人各準備30人份共90人份。
當然我這想法是用在大家各自準備,沒有統籌或協調時。若是大廚出聲,例如今天豆豆要帶一隻烤乳豬上山,(純屬虛構,不可能的),那應該五天前就先得到領隊同意,並到處宣傳那隻乳豬有10人分,領隊應宣布其他人減量,並且避免再買肉類。像我本來想帶10斤豬腳,只好忍痛放棄,只帶一片吐司,並且做好心理建設,其實是豆豆對不起我,剝奪我的機會,所以我不要不好意思,就放心吃豆豆的烤乳豬。
至於私糧,有實質與心理效果。實質上,作為行進糧與預備糧,心理上,作為公糧的保險,不用擔心萬一公糧不夠怎麼辦,大家可放心遵行OB糧食公約。
以上淺見,請大家支持與指教。
各位OB,有感於我們每月例行活動帶的食物”量”too much,我在FB提出OB活動伙食公約,獲得大家回應,現在將大家意見再綜合潤飾如下,呼籲大家支持及遵行。
廖士寬
OB活動伙食公約
精神: 共同負擔,共同分享,多元菜色,適當數量。
原則: 無論人數多寡,每人準備一人份食物量,總量理應恰好適量。
規則: 在無特殊規畫的狀況下,每人於下列選項擇一準備,不要超量
公糧:
1. 主餐類如雞、鴨、豬、牛、香腸、滷味、炒麵、油飯、芋粿….等,限一個餐盒
2. 水果類,蘋果、橘子、香蕉類限帶10個,削好切片的水果、小番茄、櫻桃等限一個餐盒
3. 糕、餅、蛋糕類,以一盒、一條為限,麵包、饅頭約一條土司的量
4. 熱湯類以一4-8人鍋的量為限,要先出聲,以便協調數量、鍋、爐、水
5. 甜湯、冰水類,以一4-8人鍋的量為限
6. 其他稀奇古怪的都好,但準備的量大約估計比照上面各項
私糧:各自的行動糧兼備用糧,酌量,不必拿出來分食
例外一: 活動領隊仍保有統籌及協調權力,若領隊有特殊規劃,應尊重活動領隊
例外二: 若個人有特殊規劃,應五天先聲明,經領隊同意後宣布減量方案
依我的想法,如此可保持良好的傳統,多采多姿的豐富伙食,但可控制食物的總量在適當範圍,避免浪費食物與無謂負重。接下來我再說明我的想法。
在唐麻丹山白毛山活動前一天,我跟老婆在台中的向上市場尋找芋圓,老婆說有20幾個人參加,要買四盒24個,否則若有人沒分到會不好意思。我的理性分析是,若每個人都帶一人份,那應該分量剛剛好,所以我只想買一盒,因為6個芋圓我大概是吃不下了。後來妥協買了芋圓芋粿各一盒,並且先用剪刀剪一剪,方便分食。後來在阿琴粉粿,換我鬼迷心竅,一心想買粉條跟粉粿,買了各兩包共四包,不過,後來,我在臨出發前,毅然決然,把粉條跟粉粿放回冰箱。後來老婆又去買了超好吃的橄欖起士吐司,四條,理由是太好吃了一定要讓大家都試試看。
我相信大家都是一片熱忱,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,又怕別人準備不夠,也怕準備太少不好意思,所以出手都不手軟。我也喜歡在山上午餐排開的那一刻,我不反對樣式多,但是覺得分量要控制。
大家準備食物時,最常陷入的迷思是:有幾個人,就要準備幾份,另一個迷思是:買食物的當下,只想到多少人要吃,忘了多少人在買。例如芋圓一盒有6個,10個人參加,就要買兩盒,20個人參加,就要買4盒,30個人參加,就要買5盒。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準備,那10個人可能會有100人的份量。理性分析,若每個人都帶一人份的食物,那總量應該剛剛好,所以務必要破除迷思,不應該因為參加的人變多,因而每個人增加帶的份量,千萬不要認為自己要負責所有人的伙食。
某些食物的個數不夠一人一個,有些可分食,如蛋糕吃半塊,土司吃半片,嚐嚐味道,可也。也有可能不易分食,如壽司、茶葉蛋,有人沒吃到,那就留一點遺憾與期待,下次繼續,也不怕餓著。合理的推斷,沒吃到壽司的,應該可搶到茶葉蛋,反之亦然。
至於熱湯跟甜湯,若少於10個人參加,準備一鍋4-8人的份量, 10人以上準備兩鍋,30人以上準備三鍋,或許不同人準備不同口味各一鍋,其理與芋圓類同,大家酌量分食,暖暖身、嚐嚐味道,又不是要吃到飽。例如,有30人參加,有3人分別準備雞湯、羊肉爐、貢丸湯,那3個人應該各準備10人份共30人份,而非3個人各準備30人份共90人份。
當然我這想法是用在大家各自準備,沒有統籌或協調時。若是大廚出聲,例如今天豆豆要帶一隻烤乳豬上山,(純屬虛構,不可能的),那應該五天前就先得到領隊同意,並到處宣傳那隻乳豬有10人分,領隊應宣布其他人減量,並且避免再買肉類。像我本來想帶10斤豬腳,只好忍痛放棄,只帶一片吐司,並且做好心理建設,其實是豆豆對不起我,剝奪我的機會,所以我不要不好意思,就放心吃豆豆的烤乳豬。
至於私糧,有實質與心理效果。實質上,作為行進糧與預備糧,心理上,作為公糧的保險,不用擔心萬一公糧不夠怎麼辦,大家可放心遵行OB糧食公約。
以上淺見,請大家支持與指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