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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B邀伴參加 原則說明

 

高紹陞  104,05,27

 

.攜伴參加 評估體能

  OB登山活動,常有人攜伴參加,帶配偶或男女朋友、兒女、父母、親戚、朋友、同學、同事、鄰居……都見過,大家和樂融融打成一片,山的胸懷最寬闊,任人盡情徜徉。

  但這有個先決條件――OB自己有來,介紹家人或朋友來才適合。若是OB自己沒來,介紹家人或朋友來就不適合。

  因為登山有風險,介紹家人或朋友來,必先評估其體能足堪負荷,對野外環境有正確認識,裝備齊全,和大家能和睦相處等等,一路相隨,確保家人或朋友在山區安全活動。

  登山也須要互相扶持照顧,當然不見得必生危險,但如有狀況,介紹家人或朋友來的OB應最優先照顧與陪伴,這是資深者帶人進山的責任。

 

.不同意報名

  三年前星頭張世明帶隊爬苗栗加里山,有在校學弟介紹幾位同學參加,非山協社員,是外籍學生,更談不上有何基本暸解。因星頭當時尚未返國,我即代表領隊表示不同意報名,且去信說明這並非合宜作為。

  今年初仙女帶隊走花蓮同禮部落,有OB的朋友們自行報名,說是某人的朋友,其中亦有外國人,但這位OB本人並未報名。我們一樣擔心,領隊、嚮導與所有隊員都不認識的這幾位陌生人體能如何?對山區暸解多少?一切未知的情形下,領隊與我商量後,未同意報名。

 

.離譜案例

  山上離譜的事情,有人遇到過,有人未曾遇過。

  民國65年,山協小型幹部培訓,共五男二女走北大武山,其中一位女生為臨時加入的非社員,於回程途中鬧情緒,不肯再走,背著營帳的兩位隊員走在前頭,後面的人沒了營帳就沒法紮營過夜,拖延很久,導致長時間且無必要的摸黑,嚴重影響整體安全。

http://blog.xuite.net/ncku_ob_blog/twblog/263527608

  民國66年春假,施仔帶隊,也是走北大武山,我有參加。夜宿檜谷,有一位女生堅持要洗熱水澡,纏著小隊長替她燒一鍋熱水,獨自端進帳蓬內享用。回來之後山協幹部就將之列入黑名單,再也不讓她跟隨爬山。

  今年三月,顏錘帶隊在臺南邰牛湖山會師,與高雄校友會合辦,我走北線,在山頂遇到中線來會師。往南下山途中,某些學姊抱怨「這路好難走啊!」「這路好危險喔!」「領隊怎麼帶我們來這種地方爬山呢?」而那不過是很普通的郊山土石山徑,難免有點小坡或高低不平。我很久沒和無登山經驗的遊客一起爬山,訝異觀念差距竟能如此之大。

  以上都是事實,人事時地皆可考。

 

.登山隊伍不是旅遊團

  爬山一定要漸進,逐漸增加負荷,體能訓練尤為必要,這是每一位OB在校時都經過的歷程與必有的觀念。

  登山隊伍不是旅遊團,前者有風險且辛苦,所以有紀律要篩選隊員;後者通通不必,繳足費用即可出發,走不動大不了在旅館或車上休息。

  在校時,誰的體能如何經驗如何,相近幾屆彼此都知道,有學長姊與資深幹部管控,很少有離譜的情形。

  畢業之後成為OB,年齡漸增腰圍漸廣,忙於工作與家庭,登山大業通常荒疏,但登山觀念還在,體能如何心知肚明,自我評量很少會失了準頭。

 

.OB要指導與照顧

  家人或朋友就不同了,他們沒有在正規的登山團體中訓練和薰陶過,OB帶人出來爬山,就有義務事先篩選,並在行程中擔任指導角色,一路照顧注意安全。

  若是OB自己走在前頭,放任家人或朋友落在後面掙扎,全讓領隊、嚮導或押隊者照顧,這是難以想像之事,似乎未曾聽聞過。

  若是OB自己未來爬山,卻讓家人或朋友來報名,這比前述例子更超過,自然不能接受。

 

.要有會員推薦

  若是OB的家人或朋友常來參加登山活動,已經證明體能足夠、熟悉野外,和眾OB已然熟悉,被大家認可,那麼讓家人或朋友自行報名就無妨。

  我們的104年雪山會師報名表中,有「本會推薦會員姓名(非會員報名請填寫同行會員姓名)」,即是此意,排除大家都不認識者,得由會員推薦,推薦者自當確認報名者各方面都適合。

  類似事情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,的確困擾領隊。這回我先和常務理事與常務監事、雪山會師總指揮與副總指揮、東峰線副領隊與嚮導溝通並獲得同意後,貼出此文,下回理監事會中提案討論並確認此項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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